回想起來,我的整個青春歲月,好像都籠罩在自殺的陰影之下。

 今天在網站上的討論區,看到在討論有關自殺的事。看著大家熱烈的回應,把我的回憶拉回到二十年前,我的國中時代。那正是賀爾蒙主宰一切的階段啊~大家都 面對著“有點怪怪的”自己,和“愈來愈怪的”同學們。我讀的國中是男女分班,就像大部份的男校女校的學生一樣,大家就在這個時候開始經歷一場“類同性戀” 階段,探索著自己,摸索著別人,分不清愛情和友情的分野,每天上課時分享痛苦心情的紙條把大家連成生命共同體,而課業及師長的壓力則成為必須共同扺禦的敵 人。發展到最後,大家重視友情重視到一種變態的程度,班上的同學為了反抗“敵人”開始流行相約自殺殉情。一開始是二個人相約某某天的晚上要各自在家裡喝農 藥或吃老鼠藥,後來是三五成群的約,最後扯出來的相關人士約有十幾二十個之譜,住院的住院,洗胃的洗胃,聲援的聲援。事已至此,理所當然的,驚動了老師、 驚動了校長、驚動了教育局。各方代表加上家長們,聲勢浩大的開了個會,但結論卻只是在隔年的分班時,將相關的同學全部打散在不同班。在這整齣鬧劇裡,我扮 演的是一個心靈完全投入,但肉體只在外圍喊燒的角色,要愛敢愛,要恨敢恨,要哭敢哭,要怒敢怒。但到了夜晚,月光似乎只把我的頭腦照得更清醒,想到了我還 年輕,想到了我的信仰,想到了我的父母,想到死後的屍斑聽說很難看…。隨便一個理由,便使我連走去買老鼠藥的動力都沒有。就這樣,渡過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國 中生涯,紅利則是想翹課時,可以理直氣壯的到輔導室睡午覺。

 國中活著畢業,進入五專。好一個為賦新詞強說愁的階段啊~當時幾乎每個人寫出來的劇本和拍出來的短片,主角的結局一定是以自殺作為終結。太悲傷了所以自 殺,太快樂了所以自殺,人生無意義所以自殺,遇見靈異事件所以自殺。想不出結局?當然還是自殺!流行嘛,這樣才酷。這樣糟糕的情況一直延續到大學,自殺的 情節也歷久不衰的出現在大家的作品裡。更糟的是,我愛上了一個人,他所喜愛的作家,多是在現實生活中以自殺收場的文豪…

 大學活著畢業,也結束了我的青春歲月,紮紮實實的投入現實的成人世界。金錢、權利、慾望、享樂…更多更多更重要的事情不斷堆積,年輕時覺得神聖的事情,現在一步步被壓在最底下,死亡,好像反而是最奢侈的想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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